近日,经诸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诸暨市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,一审判处叶建春罚金2万元。 叶建春系福建省浦城县的货车司机。1月11日,他驾车途经杭金衢高速公路诸暨市次坞段新岭隧道口时,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超载。叶建春不但拒绝检查,而且趁交警不备加速逃窜,导致警车与货车车身刮擦失控,与另一辆警车发生追尾碰撞。